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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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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级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此项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推荐者入学时为当年推荐免试生或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考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硕士阶段表现出良好的科研潜质,学位课程的学习成绩优良;
    4、硕士阶段无任何违纪行为。
    5、不得在同一届硕士研究生中进行重复推荐。
    二、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分配
    各博士生培养单位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名额分配,由研究生院依据生源情况、国家重点学科、院士及博士生指导教师数量等诸多原因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仅限1名计划内名额,院士可适当放宽。
    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占研究生院下拨的本专业下一年(即2007年)博士招生指标,各培养单位考核后上报推荐人数不得超过研究生院下拨的分配名额。
    三、招收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专业
    1、 每年招收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时,博士指导教师的资格以下一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不包含外聘导师);
    2、 一般情况下只能在同一一级学科内接收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3、 如有特殊情况需跨一级学科推荐的,必须符合以下情况:
    (1)申请者本人硕士阶段导师与所申请的博士导师为同一导师;
    (2)硕士、博士虽不属于同一一级学科,但两个专业都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专业性质相近,申请者所研究的内容具有延续性。
    四、考核
    各培养单位要按博士生复试的内容和方式进行综合考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方式填写到考核表及系统中的“综合考试”栏中。被录取的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其综合考试结果将作为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的复试成绩记入档案。最后确定名单按研究生院的分配名额等额上报至研究生培养处。
    五、审批与录取
    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审批和录取由研究生院院务会最终确定,通过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要求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七、中期淘汰
    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学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可终止博士生学习,继续完成原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论文答辩通过后,符合条件可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八、工作程序
    被推荐者可直接登陆吉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各培养单位将被推荐者的“考核表”下载后,将各项内容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逐项填写,于2006年11月30日前将考核表报至研究生培养处,同时将本单位通过的名单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
    跨学院申报的学生,考核表在本人所申报的学院获取,然后在本人硕士阶段所在学院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打印成绩单、本单位推荐意见及在“研究生秘书审核后签字”栏中签字,结束后将考核表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交到你所申报的学院,并在你所申报的学院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由你所申报学院的研究生教学秘书填写。

 
 
2006年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哲学社会学院
9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19
文学院
11
通信工程学院
8
经济学院
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8
行政学院
8
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4
管理学院
9
地球科学学院
8
商学院
5
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
12
数学研究所
26
建设工程学院
8
物理学院
15
环境与资源学院
11
化学学院
78
综合信息矿产预测研究所
2
生命科学学院
11
基础医学院
12
机械学院
17
公共卫生学院
5
汽车工程学院
28
药学院
8
交通学院
11
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
8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13
理论化学研究所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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