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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招生中的作用,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博士生选拔制度,不拘一格选拔拔尖创新型人才,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2022年仅接收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不再通过考试方式招生。招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 选拔原则

坚持“专家考核,集体决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程序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二、 招生专业、计划、导师

招生专业:原子与分子物理;

招生人数:4人;

招生导师为:丁大军,金明星,杨玉军,闫冰。

三、 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吉林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学习和就业方式。

(二)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8.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9.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10.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日语、俄语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11.通过研究所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研究所根据本专业特点及学生报考情况确定是否组织外语考试。

(三)学术成果要求

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科研工作基础由综合审核专家组认定,学术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一篇以上SCI检索学术论文。

2.取得SCI检索论文以外的其他形式学术成果。须在材料审核阶段以现场公开答辩方式进行认定。

四、 选拔程序

(一)“申请考核制”考生须首先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10.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2.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14.研究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研究所成立“资格审核小组”,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博士研究计划以及获奖等情况,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研究所网站对外公布。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研究所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审核形式为面试(或网络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业务能力、英语听说能力、科研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具体包括专业课程以及科研能力考核,专业课程所占比重为20%,英语听说能力所占比重20%,科研能力考核比重为60%。科研能力考核的部分,学生所填报导师打分权重占该项考核的40%

面试中专业课程、英语听说能力和科研能力考核时间均为10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须在研究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拟录取审核

在招生计划额度内,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五)培养方式

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为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学生档案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

(六)时间安排

1. 考生须在2021113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到唐敖庆楼C526办公室。材料如需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校区唐敖庆楼C526,邮编130012,电话:0431-85168817,姜盼盼老师收。

2. 综合考核时间为20211210日到20211231日。

五、 组织机构

研究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全面负责研究所的招生考核工作,确保研究所“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安全平稳。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组织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等相关工作。研究所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六、 其他

1.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向研究所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431-85168816,李鑫老师。

2. 因招生计划有限,考生在报考前,应和研究所或本次招生的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报考专业或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

3. 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和研究所网站,以获取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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