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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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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23号)文件精神,结合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的具体情况,确定我单位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

    (二)符合要求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研究生可参加2023年度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二、评审原则

(一)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相关文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欠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已办理绿色通道的新生除外);

2.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3.保留学籍的;

4.受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三)在评定工作中要健全分类多维的评价体系,将德育方面的表现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同等条件下,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评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程序,在档案材料审核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学校将进行通报并收回名额,且不得补报。

三、奖励名额

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00%;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40%2021级硕士14人;2022级硕士242023级硕士:22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额度为1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额度为8000元/人。

四、评审办法

奖励学习成绩优异,日常表现积极和科研成果优秀的学生

(一)2023级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定

免试推荐的硕士研究生排名在统考生之前;调剂考生的排名顺序在非调剂考生之后;统考生中的排名顺序依据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总成绩。

(二)20212022级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定

评审依据学生的课程得分,科研成果得分和德育表现得分的总成绩。课程得分+科研得分满分为100分占总得分的70%,德育表现占30%

2021级硕士:课程成绩占20%,科研成果占80%。

2022级硕士:课程成绩占80%,科研成果占20%。

1.课程得分(按照该年级学生最高成绩进行归一化):

参评课程包括高等量子力学、群论、原子结构与光谱、分子结构与光谱、势散射理论。

2.科研成果得分(按照该年级学生最高成绩进行归一化):

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科研成果的科学价值社会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以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给出科研成果得分

1)成果正式发表时间应为202210月1日-20239月30日,2021级学生的学术成果在此期间被接收即可。

2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学生的第一单位须为吉林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

3.德育表现得分:

1) 日常表现得分(思想道德品质、行为规范)

2) 社会实践得分(学生工作、社会实践、活动出勤)

3) 学生突出表现得分

以上三项得分相加组成学生德育表现得分。

(测评时间范围为2022101-2023930日)

五、评审委员会:

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人数为11人,由研究所党委书记和所长任主任委员,主管研究生的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研究所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一)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严格按照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全体学生群微信群规定时间申报、填表、上交,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评奖资格。

(二)网上申报研究所组织研究生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jlu.edu.cn/),在申请“学业奖学金”模块中进行网上申请,并对申请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硕士研究生可直接申报,博士研究生待学校信息汇总后统一申报。

(三)培养单位初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程序,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工作。

(四)严格按照要求上报信息,并保证真实准确获奖后发现评审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

(五)经过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在本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本实施细则由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8817

 

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

202310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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