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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级研究生: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2〕55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96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97号),结合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实际情况,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级、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研究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和研究所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和研究所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本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和研究所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6.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三、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一)9月23日16:30之前,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al@jlu.edu.cn(电子版材料要求以“学号+姓名+申请奖学名称”命名),纸质版于9月25日11:00之前上交到唐敖庆楼C区524办公室,请严格按照各项材料的规定时间申报、填表、上交,逾期不再受理。

1.《申请人申报材料清单》,并附学术成果首页复印件或已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文章首页上作者、发表时间、第一完成单位请显著标记

2.《研究生德育表现考察表》。

(二)928日前,进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

(三)评选结果在研究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生效后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

(四)经研究生工作部审核、财务处欠费筛查后予以公示。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月24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五)对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在公示阶段向研究所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举报,申诉及举报电话:85168228;邮箱zal@jlu.edu.cn。

 

 

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

                     2023年9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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