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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校信息系统和网站安全工作的通知(一)
发布日期:2017-09-22 浏览次数: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网络安全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近期将开展我校信息系统和网站的检查工作,落实信息系统和网站管理要求,清理长期无内容更新、无专人维护的僵尸网站和信息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各单位作为信息系统和网站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牵头抓的安全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开展信息系统和网站备案清查。与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业务相关的各级各类信息系统和网站,均须进行备案。请各单位信息系统和网站负责人或管理员,登录电子校务平台工作流程板块网站管理栏目,在线填写《吉林大学单位网站信息备案表》,填报范围包括本单位在用、在建(已申请域名但未上线)的全部信息系统和网站。填报时间:201792215009281630。学校将于2017929日对未开展备案的信息系统和网站做关停处理,并于20171015日删除其域名及IP地址信息。

三、开展僵尸网站清理工作。符合如下条件之一,则可视为“僵尸”信息系统予以清理:(1)网站年访问量在1000人次以下;(2)网站长期180天以上未更新;(3)系统每年录入的信息在100条以下;(4)专题网站已完成工作使命;(5)网站系统无人运维或运维缺乏基本保障。对于已备案但满足“僵尸”条件的信息系统或网站,学校将于20171015日后对其转入校内运行,停止校外访问权限,若确有校外访问需求,需向主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提交申请报告并报送至大数据和网络管理中心。

四、加强信息系统和网站域名和IP地址管理。对于学校各单位所建立的非吉林大学域名、非吉林大学校园网IP地址的双非信息系统和网站,应停止服务。若确有运行需求,需向主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提交申请报告,相关领导同意后,签订《双非信息系统和网站网络安全责任书》并报送大数据和网络管理中心备案。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在线填报《吉林大学网站信息备案表》,认真做好我校信息系统和网站安全工作。

责任书报送地点:中心校区逸夫图书馆125室。

联系人:李红、李振建

联系电话:85168326、85168327

附件:《双非信息系统和网站网络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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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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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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